十万火急十万火急。有人懂监理的案例分析题吗?谢谢你。。。

答:事件。

1.切断燃气管道事故责任在施工单位。原因:施工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图中未标明燃气管线。

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工程延期和费用补偿是多少?甲方施工单位报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根据我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职务,延长“费用索赔报告单”12天,费用补偿24000元。退回“费用报销提交表”以便重新提交。不同意的原因:施工单位原因仅8天,雨季因雨现场停工4天不能计算(包含在合同日历天数内(非施工单位原因))。复检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审核意见中同意此项索赔,索赔金额为一万六千元。同意索赔的理由:施工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图中未标注的燃气管道被切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信息,气象、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的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该网站因紧急抢修被关闭8天。合同规定,窝工综合赔偿2000元/天。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2.分析事件2中甲乙双方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B应与施工单位A打交道..责任应该是施工单位。乙方由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总监理工程师准确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应立即停止违章指挥和操作。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