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教师招聘公告(33名教师)
一、招生学校、学科和人数
?
?
二、申请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考生持有的学历证书由国外大学出具的,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管理机构的中国学历证书;
5.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6.本县公办中小学正式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7.失信者不得报考。
诚邀广大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对考试作弊、考试作弊、录用审批后放弃报名的考生,将按规定将考生信息上报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招聘目标和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2016、2017届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中教师资格;日语专业为2011(本科及以上)以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由沭阳县人社局、教育局、招聘单位组织,按照公告招聘事项、现场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步骤实施。
1.宣布招聘事宜
按照“事先通知、公开透明”的原则,招聘信息在报名前通过“胡阿祥沭阳”和宿迁考试鉴定网向社会公布。
注册和初步资格考试
1.报名和资格初审办法
三所高中分时间段组织考试,考生也可以参加非全日制考试。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将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注册地址和联系方式
沭阳如东中学
地址:沭阳县南湖街道上海南路以西学院路以南
电话:0527-80812000
联系人:徐老师
手机:15151107668。
沭阳高级中学
地址:沭阳县沭城街道学府中路1号
电话:0527-83102193
联系人:颜老师
手机:18805240052
建陵中学
地址:沭阳县沭城街道中华西路1号
电话:0527-83901738
联系人:顾老师
手机:13585276945
⑵网上报名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4月6日8:30 2017-65438 4月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4月6日8:30 17-4月2日20:00 12;
缴费时间:4月6日8:30 2017-65438 4月2日16: 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可前往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网上缴费。笔试费用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通过该职位进行了网上报名。如果您在注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咨询申请学校。
报名网站:报名网站公布在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五次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面试内容为表演(12分钟),申请增设音、体、美科目特长展示(约1分钟),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如果职位不具有竞争性,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成绩的60%)为合格。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果。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不要被欺骗。
六次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中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如面试成绩相同,需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并在“胡阿祥沭阳”网站进行公告。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7.检查和宣传
体检合格者,由县教育局招考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实施细则》进行。受试者的个人信用状况和犯罪记录被纳入调查范围。未按时提供材料的,视为不合格。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胡阿祥沭阳”网站公示7天。
动词 (verb的缩写)雇佣批准
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经县委、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在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因不符合政策被取消考察和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和聘用资格等)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对该岗位面试的考生进行一次性递补。
聘用审批后,因弃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填写《沭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就业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逾期未按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审批。
被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满后,经就业学校考核合格者,报县编办备案,试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已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等各种合同或协议的,自行负责办理。
不及物动词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27-83690015(县教育局)。
7.本手册由沭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沭阳县教育局沭阳县人社局
2065438+200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