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到2o14年中国法定传染病有什么区别?

1.5438+2004年2月6日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了37种法定报告传染病。

2.2008年5月2日起,原卫生部将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

3.2009年4月30日起,原卫生部将甲型流感(H1N1)列为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20165438+10月,按流感管理和统计列为丙类)。

四、201165438+10月1、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取消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类管理,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

五、目前,我国法定传染病有39种:

1,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甲型流感H1N1、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结核病、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3.丙类传染病(11):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