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实习护士考试总分多少?
注册条件
(一)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评估合格的中等卫生护理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许可证,其中外国人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见习3个月以上。
有资格的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医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根据《护士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教学和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践的毕业生(含2009年毕业者),可以报名参加初级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取得省级以上教育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与助产专业学历;
2.省级以上教育、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护理与助产专业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
3.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护理与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考生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考试成绩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凭证。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以直接聘任护士专业技术职务。
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或在教学和综合医院完成护理临床实习8个月以上(含2009年毕业生)的合格毕业生。
2.报名条件中对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家学历;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在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从2008年6月65438+2月31开始计算。
你所学的专业必须与你所申请的专业相对应(或相近)。比如学药学的,只能报考药学资格,不能报考护理资格等等。
3、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四科考试合格,可取得初级护理(本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期限的,可以直接聘任护士专业技术职务。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为大类子专业,大类子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中使用* * *试卷;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说明》附件;
5、《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医疗事故责任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