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改革的基本概念公式

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应体现时代的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备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人文素养和环境意识;具备适应终身学习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方法;具有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1.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2.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为主、科目过多、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类别和课时比例,设置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需要的综合课程,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3.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和现代社会科技发展的联系,注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体验,精选终身学习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4.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学习、死记硬背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积极参与、乐于探索、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收集和处理信息、获取新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以及沟通与合作的能力。

5.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筛选和选择的功能,发挥评价在促进学生发展和改进教师教学实践中的作用。

6.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局面,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学生的适应性。

三个基本概念

1.关注学生的发展:

新课程的课堂教学评价应体现促进学生发展的基本理念。这一理念首先体现在教学目标上,即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的科学体系进行有序教学,实现知识和技能等基本目标,同时注重学生发展性目标的形成。其次,体现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认真研究课堂教学策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体现学生的主体性,鼓励学生探索,高效实现目标。在学生的教学发展过程中,教师的角色定位也很重要。正确的做法是,教师应该是一个引导者和方法建设者,而不是简单的知识传授者,在学习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2.重视教师成长:

根据新课程评价目标的要求,课堂教学评价应向促进教师成长的方向发展。它的重点不是鉴定教师课堂教学的结果,而是诊断学生在教师课堂教学中提出的问题,制定教师的个人发展目标,满足教师的个人发展需要。

3.注重以学带教;

要真正体现新课程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教学,就必须改革传统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现以学生学评教师教的评价理念,强调以学生现状为参照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倡导“以学为教”,主要从学生的情绪状态、注意状态、参与状态、交流状态、思维状态、生成状态六个方面进行评价。

1.情绪状态:学生是否有强烈的兴趣、好奇心和求知欲;能否长期保持兴趣,能否自我调节控制学习情绪;学习过程是否愉快,学习欲望能否不断增强。

2.注意状态:学生是否始终注意所讨论的主要问题,并能保持长时间的注意;学生的目光是否总是跟随说话者(老师或学生)的一举一动;学生是否专心听讲,回答是否有针对性。

(3)参与状况:是否所有学生都参与学习活动;是否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参与讨论踊跃发言,自觉实践。

④沟通状态:看整个课堂气氛是否民主、和谐、活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是否有友好的分工合作;是否能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尊重他们的发言。遇到困难时,学生能否主动与他人沟通合作解决问题?

⑤.心态:学生是否围绕所讨论的问题积极思考和发言,学生回答问题的语言是否流畅有条理,是否善于用自己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学生是否敢于质疑,提出有价值的问题,进行讨论;学生的回答或观点是否有自己的思考或创意。

⑥.生成状态:学生是否掌握了应该学习的知识,是否完全实现了学习目标,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是否得到增强,是否有满意、成功、喜悦等积极的心理体验,是否对未来的学习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