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价值的真正问题

答案:d

《民法典》第395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

(六)交通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