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贵州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卫生职称#简介从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关于2022年贵州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已经公布,4月20日至5月20日进行报名。详情如下:

各市、自治州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22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109 [20265438])考试计划,结合我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际,我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2年7月2日、3日进行,现组织考试。

一.组织结构

考试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形式实施,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成的考试中心负责本辖区内报考人员的考试管理,各市州卫生健康局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具体考试工作。省卫生人才中心负责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管理组织工作,同时作为省级考点接受相关在建单位报考人员的考试组织管理。

二、参加考试人员范围及相关倾斜政策。

(一)2022年,副高级资格评审采取考评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采取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需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参加省级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三年内有效。

省考试中心负责受理考生报名,组织中央驻黔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省直单位和驻黔医疗机构考试。中央在黔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单位未在建的考生,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其所在市、自治州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二)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参加我省高级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并可提前一年申请高级职称;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高级职称评审。

(三)享受(直接)提前申报评定高级职称或免试参加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原则上只享受一项优惠政策。

三。申请审查的类别

申报评价类别为:社会评价、副高级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价(简称“基层认定”)和民办医疗机构卫生系列职称专项评价(简称“民办专项评价”)。

四。注册资格

(一)社会评估和民办专项评估资格注册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51号)中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均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基层副高评审资格注册条件

凡符合《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2065 438]153号)相关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高层次人才参加资格注册条件

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师,凭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和企事业单位聘用材料申请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其他规定。

1.2012至2015在省内取得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单位工作,并被聘为中级技术职务满一定年限,符合申请社会或民办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项评审条件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2016起,已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单位工作,被聘为中级技术职务后需要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人员,须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国家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被聘为中级技术职务。符合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社会或民办专项评审条件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取得“省内合格二级”资格证书,并在相应省内单位继续工作,符合《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2065 438]153号)要求,符合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报名。

4.报考医师护士职业的,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注册执业单位应为现工作单位。

5.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允许临床医师在“西医学中医”省级培训基地培训考核合格后,报考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

五、考试内容、专业设置和考试方法

(一)考试内容

一是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二是学科的新进展,包括本专业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第三,专业实践能力,包括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的分析;强调的是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考试大纲不公布。

(2)专业和层次设置

2022年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设置心血管内科等113考试专业(见附件1),考试等级为副高级。

(三)考试专业的选择

1.社会评价和民办专项评价与考试专业选择

根据贵州省人社厅[2016]398号文件专业设置要求和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求,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四大类共设109个专业(详见《2022年贵州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见

社会评估和民办专项评估的申请人应根据本人目前从事(就业)的专业和相关资格准入的要求选择相应的专业,并与拟评估的专业和水平保持一致。

2.报考“基层副高资格认定”考试专业的选拔。

报考“副高级基层资格认定”、报考“副高级基层资格认定”、报考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限于《2022年贵州省副高级基层卫生系列资格认定》(附件3)中的专业。

(四)考试的形式和日期

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共分8场,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时间和时间安排如下:

六、考试工作安排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2)网上报名时间。4月20日至5月20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考生入口∕网上报名∕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2贵州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注册用户。

(三)现场确认考点和考生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间5月10-5月27日。各考点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确认时间,并向考生公布。具体报名事宜见《考生报名地点确认须知》(附件5)。现场确认期间,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在考区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5月30日-6月3日。

(五)考试中心提交的考试信息。6月8日前。

(六)安排考场、考场和考生座位。6月15之前。

(七)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考试前5天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成绩的有效性

(一)2022年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答辩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不参加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2022年,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继续实行“评价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除按政策可享受免试的报考人员外,还需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可送评。

1.参加考试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单位级别为省、市、县级医疗机构的,考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工作单位级别为乡镇级医疗机构的,考试成绩达到55分的,为合格。

2.帮扶我省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水城区、正安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赫章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松桃苗族自治县、晴隆县、望谟县、册亨县、金平县、简墨县。

3.考生可在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个人当年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合格人员的证件和附件可作为申报和评定的依据。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三年。

4.免试人员根据所在单位和考评条件进行等级划分,考试成绩按同级合格人员平均分计入综合评价。即工作单位级别为省级前三名,考试成绩按省级前三名单位合格考生平均分计算;工作单位为市州级,考试成绩计入市州级单位合格考生平均分,以此类推。免试人员分别通知申报、评价、综合评价。申请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应严格控制免试人员。

八、评价工作纪律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加强管理,精心组织实施。要严明纪律,规范考试行为。对在考试工作中违反或破坏考试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令第102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1)和(千人社通[2020]第119号)。

九。其他事项

(1)一线医务人员的范畴。通知中涉及的一线医务人员以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关于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队员给予记功奖励的决定》中相关人员名单、各市卫生局和省直有关单位盖章上报的2020年和2021年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为准。

(2)考试费。各考点考试费按《关于核定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65 438+02]250号)收取,考试费每人120.00元(含国家卫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协议收取的技术服务费);考试费核算和支付将在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3)加强考试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宣传,及时将考试文件传达到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积极鼓励和支持基层一线和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和参加考试。要做好“一线医务人员”范畴的解释工作,切实让一线医务人员享受到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相关政策。充分利用我局网站、地方主流媒体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让用人单位和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考试文件和政策的相关调整。

(四)考试工作安排。具体考试工作安排由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健康考试工作的规定另行通知。

(五)考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人才中心:吴翔,0851-83617522。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李,0851-86820725。

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王,0851-85837217。

贵阳市卫生卫生局:黄春,0851-87987161。

遵义市卫生卫生局:袁科,0851-27613068。

遵义市卫生人员教育考试中心:国鑫,0851-28920939。

六盘水市卫生局:汪正祥,0858-8230336

安顺市卫生局:甘永清,0851-33236341。

毕节市卫生局:陈春艳,0857-8252362。

铜仁市卫生局:黄,0856-5212951。

黔南州卫生局:范,0854-8512801。

黔东南州卫生局:白,0855-8218276。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张,0859-3228571。

省考中心:茱莉亚,0851-83617122。

附件:

1.贵州省202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2.贵州省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资格申报与评审专业(1.2.3)

3.2022年,贵州省申请副高级基层卫生系列评审。

4.202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5.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6 .贵州省202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