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罪司法考试原标题。
A.A 1998因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0年,A因参加恐怖组织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a构成累犯
以倒卖文物罪判处乙乙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假冒专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此时,即使B符合缓刑的其他条件,也不允许对B适用缓刑。
C.c .因为没钱去网吧打游戏被抢了。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禁止其进入网吧12个月。如果C在试用期内仍经常光顾网吧,且情节严重,应撤销其缓刑。
D.d .是特殊领域的专家,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丁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1年后,由于国家科学研究的需要,经最高法院批准,丁灿被假释出狱。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犯上述罪的,以累犯论处。该规定是2011刑法修正案八中的新规定。在颁布之前,只有在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情况下,才构成特殊累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时间效力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正前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但是,修改后的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适用于前一次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无论是否构成累犯。所以A不构成累犯。
选项b是错误的。《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孕妇、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的;(二)有悔改表现的;(三)没有再次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宣告缓刑,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人员。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该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据此,B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不满3年,且标题未提示其系累犯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所以,如果B符合缓刑的条件,是可以缓刑的。
选项c是正确的。《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据此,C违反禁止令,经常出入网吧。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其缓刑。
选项d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原判刑期已执行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已满十三年以上。如果他们自觉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就可以假释,没有重新犯罪的危险。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免除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里的“特殊情况”是指国家政治、国防和外交的特殊需要。在此案中,丁因贪污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他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1年后,即使刑罚尚未执行到原判刑期的一半以上,但由于国家科研的需要,经最高法院核准,可以假释,不受执行刑期的限制。
以下哪个选项不构成犯罪停止?()(2011卷二选择题54)
A.a买了1孩子将来卖。第二天看到新闻说拐卖儿童的罪犯被判死刑,偷偷把孩子送回家。
乙以暴力绑架被害人后,被害人多次向乙求情,乙将被害人释放。
C c加入了一个恐怖组织,参加了一个恐怖活动,然后他的家人劝他退出这个组织。
D D,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个月后主动归还。
回答ABCD
考点犯罪中止
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犯罪中止。
选项a不成立。阻止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卖、绑架、收买、运送、转移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则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由此可见,拐卖儿童罪既遂的行为是以出卖为目的收买儿童的行为已经成立,其事后将儿童送回家的行为属于犯罪后悔罪,在量刑上可以体现,但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b不成立。阻止犯罪。绑架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暴力绑架被害人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权,绑架已经完成,犯罪成立。多次恳求后释放被害人的行为属于犯罪后悔罪,在量刑上可以体现,但不能成立犯罪停止。
选项c不成立。阻止犯罪。组织参加恐怖活动罪,是指加入恐怖组织,使自己成为该组织成员的行为。c已加入恐怖组织并参与恐怖活动,已被判犯参加恐怖组织罪。后续的退出行为只能在量刑上有所体现,而不能成立停止犯罪。
选项d不成立。阻止犯罪。挪用公款罪的既遂标准之一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丁的行为已构成侵占罪,且不可能停止犯罪。
关于刑罚的具体适用,下列选项中哪些是错误的?( )
A.A 1998因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0年,A因参加恐怖组织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a构成累犯
以倒卖文物罪判处乙乙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假冒专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此时,即使B符合缓刑的其他条件,也不允许对B适用缓刑。
C.c .因为没钱去网吧打游戏被抢了。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禁止其进入网吧12个月。如果C在试用期内仍经常光顾网吧,且情节严重,应撤销其缓刑。
D.d .是特殊领域的专家,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丁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1年后,由于国家科学研究的需要,经最高法院批准,丁灿被假释出狱。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犯有上述罪行的,以累犯论处。该规定是2011刑法修正案八中的新规定。在颁布之前,只有在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情况下,才构成特殊累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时间效力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正前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但是,修改后的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适用于前一次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无论是否构成累犯。所以A不构成累犯。
选项b是错误的。《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孕妇、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的;(二)有悔改表现的;(三)没有再次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宣告缓刑,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人员。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该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据此,B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不满3年,且标题未提示其系累犯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所以,如果B符合缓刑的条件,是可以缓刑的。
选项c是正确的。《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据此,C违反禁止令,经常出入网吧。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其缓刑。
选项d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原判刑期已执行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已满十三年以上。如果他们自觉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就可以假释,没有重新犯罪的危险。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免除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里的“特殊情况”是指国家政治、国防和外交的特殊需要。在此案中,丁因贪污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他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1年后,即使刑罚尚未执行到原判刑期的一半以上,但由于国家科研的需要,经最高法院核准,可以假释,不受执行刑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