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思科民事诉讼法:重点条款(八)

关键定律

第一百七十八条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五)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驳回。

第一百八十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一百八十一条当事人不得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的判决申请再审。

第一百八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相关法律《民事诉讼意见》

208?当事人申请再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208?依照监督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208?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209?当事人申请对离婚案件财产分割进行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涉及判决未处理的夫妻财产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详细注释

当事人申请再审是审判监督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也是往年资格考试中的重点内容。有必要掌握以下程序问题:

1?申请再审的条件。?

(1)申请再审应当符合第179条、第180条的法定情形。?

(二)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三)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没有申请再审。?

(1)解除婚姻关系的生效判决不得申请再审,但财产分割要具体处理。?

(2)按照监督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决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决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例题(2002试卷99号)

陆田(男)与谢威(女)于1989年结婚。婚后,他们感情不和,经常为小事吵架。谢威多次与陆田协商离婚,但未能就财产处理达成一致。1999年3月,谢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陆田的婚姻关系。如果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关系确实已经破裂,决定离婚,共同处理财产分割问题,而谢威在判决生效后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她可以从哪些方面申请再审?

答?判决涉案财产分割可以申请再审吗?

b?判决允许离婚可以申请再审吗?

c?判决文书错误可以申请再审吗?

d?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申请再审吗?

【答案】AC??

关键定律

第一百八十四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法院作出,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当事人可以对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二审法院作出,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作出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相关法律《民事诉讼意见》

210?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分别处理。

(1)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

(二)有本意见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应当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11?人民法院发现原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案件审理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13?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期限。审判期限从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

详解?

与一审、二审审判程序相比,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有其自身的特点,应注意以下几点:

1?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防止生效判决执行后被撤销,给当事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2?另行组成合议庭。即原参与本案审判的法官不得参加再审合议庭。

3?审判应当按照原审判程序进行。即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时,生效判决或裁定由一审作出。

由人民法院依照第一审普通程序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是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或者第二审案件,适用第二审程序。?

4?再审案件的处理。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后,原判决、裁定正确,依法应予维持;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在审判中,如发现一、二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将视其具体情况处理。

(1)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

(2)违反本意见第181条规定的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应当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5?再审调解。在再审程序中可以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但要注意第一、第二程序的疏漏。与当事人调解不成的,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6?再审案件的期限从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时间在3个月以内。?

例(2008年第49题)?

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了一起案件,认定张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一、二审法院却将其遗漏。这种情况下,本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A.张灿被通知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撤销二审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B.张灿被通知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c .直接撤销二审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D.只有一二审的判决才能直接撤销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