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报考要求是什么?

一级建造师要求:

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1年。

5.取得工学或工程经济学博士学位,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两科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在65438+2003年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建筑工程经济学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两科,只考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科。

1.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加试)不再单独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附加专业”,申请人在选择专业时要注意区分。报考人员必须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不再使用“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原档案号。

4.港澳居民可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规定时间内考试成绩各科合格后,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所在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