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务员考试成绩总分多少?
新疆公务员考试一般职位总分100,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警察职位总分150,一般职位总分=(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警察职位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专业科目考试×3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者,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高分进入下一环节。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量与公务员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适用于客观纸笔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数据分析等。
《申论》科目主要测试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申论论文由三部分组成:注意事项、给定信息和答题要求。报考考试以县(区、市)及以上机关、乡镇机定级制为基础。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申论》是主观题,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面试环节总成绩一般为100,以面试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