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后审制」?
员额法官是法官员额制的产物。“员”是指司法人员,“量”是定额,是指法官人数必须按一定比例配备。
例如,过去有65,438+000名司法人员,包括40名法官。现在规定只能有30%的法官,所以只能录取30个法官,剩下的10都不再是法官了。
后期动态调整
根据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指标,对全省法院法官员额进行动态调整。一般超过或低于全省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指标20%左右的法院,会相应增减法官人数。
在全省法官员额限额内,统筹考虑各院案件数量、现有可补充法官数量、法官员额数量和法官员额使用情况,统筹确定一定数量的法官空缺员额,用于全省法官员额统一调整。
省法院政治部根据各院申报的法官员额使用计划,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全省各级法院拟使用法官空缺员额数量和法官员额动态调整的初步意见,征求相关法院意见后,提交省法院党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