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态学学科史
“agroecology”(生态学)这个词是1865由Reiter将希腊词logs(研究)和oikos(房屋和住宅)组合而成的。1866年,德国动物学家赫克尔首次将农业生态学定义为“研究动物与其有机和无机环境之间关系的科学。从此拉开了农业生态发展的序幕。继英国的坦斯利在1935提出生态系统的概念后,美国青年学者林德曼在对蒙多塔湖生态系统进行详细考察后,提出了生态金字塔能量转换的“十分之一定律”。
后来,一些博物学家认为农业生态不同于普通的自然历史,具有数量和动态特征。他们认为农业生态学是一门自然历史的理论科学。持生理学观点的农业生态学家认为,农业生态学是普通生理学的一个分支,它不同于一般的器官系统生理学,侧重于生命过程与环境条件在整体水平上的关系。从事植物群落和动物行为的学者把农业生态学分别理解为生物群落的科学和环境条件影响下动物行为的科学。专注于进化论观点的学者将农业生态学解释为研究环境与生物进化关系的科学。
因此,农业生态学已经成为一门相对完整和独立的学科,有自己的研究对象、任务和方法。近年来,农业生态学从生物个体和环境直接影响的微观环境出发,建立了自己独立的研究学科,即生态系统不同层次上生物与环境关系的理论。他们的研究方法经历了三个过程:描述-实验-物质量化。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概念和方法的引入,促进了农业生态学理论的发展。如今,由于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密切关系,出现了许多农业生态学的研究热点,如生物多样性研究、全球气候变化研究、受损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可持续发展研究等。
后来在农业生态学的定义中加入了生态系统的观点,将生物与环境的关系概括为物质流动和能量交换。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它被进一步概括为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