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晋唐书法的特点
(1)初唐书法与书法美学:以王羲之为典范。
初唐书法初露峥嵘,在继承前代书法的基础上达到新的高度,产生了欧、郁、楚、薛四大书法家。这四大书法家的楷书,预示着一个法度严明的时代即将到来。其实,寻法度在隋代就出现了。隋朝统治中国的时间很短,只有37年(公元581-617)。在这短暂的时期内,不可能形成明显的时代书法风格,但它继承了魏晋南北朝,启发了李唐。其书法和书法理论是魏晋南北朝书法和书法理论的自然发展,也是李唐书法和书法理论的先驱,推崇智慧果实“心成颂”。《心颂》的出现,预示着一个原意是人为法的时代,但最终由于对法的执着追求和过分强调,书法走向了一个严法为美的时代。隋代的《龙藏寺碑》虽然比唐凯的《龙藏寺碑》简单,但与《渭北》相比,却是一部法度严整的书。我们知道,它是楚书的来源。隋代的技术美学研究也是欧、郁、薛在法学上走向成熟的前提。
虽然作为书法家,欧阳询是第一个做到法度严整的人,他的“三十六结体法”和“八法”等技术理论代代相传,但导致唐代“尊法”书风的关键人物不是他,而是李世民(公元599-649年)。作为一代帝王,李世民对唐代书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正是他推动了从用的角度总结魏晋书法成就的历史车轮。李世民热爱书法,偏爱王羲之。他亲自撰写了王羲之的《列传》。在王羲之的《论传》中,他对钟繇、王献之等书法家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但却把王羲之捧到了最高的位置。
“古今如此细看,研细篆、隶、篆完美,其才王逸少乎?看那拖着的作品,剪的漂亮,烟都露了,断了就接;凤凰如龙,形势如斜。玩的时候不觉得累,看着就不知道它的结局。”
王羲之自己也承认,他的真书可以和钟繇一较高下,草书可以和张芝打个平手。李世民认为王羲之的书法成就高于所有书法家。钟繇、张芝、王羲之的书法各有风格和成就。他们否定其他书法家的成就,只说王羲之“完美”,可谓“罢黜百家,独尊王澍”。这无疑不是客观公正的看法,而是强烈的分裂的封建等级意识。李世民深受儒家中庸思想的影响,中庸思想在王羲之的书法“心安,不刺激,不刺激”中找到了契合点。他建立儒家哲学,推崇中庸之道,是一个必然的结果,但他之所以立王,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作为开国之君,他有一种承前启后、开天辟地的精神。正是在这一点上,他肯定了王羲之的书法精神和成就,并希望这种精神能在自己的时代发扬光大。因为他的倡导,拉开了从“法”的角度总结前代尤其是晋代书法经验的序幕。由此,欧阳询、余士南、褚遂良、薛基等一批书法大师创制了律令严整的楷书,总结出一系列用笔书写的方法和原则,其中不乏真知灼见。褚遂良虽然用笔挥洒自如,写词洒脱,欧、于尤其是的书法过于程式化,近乎刻板,但他们的作品还是充满了个人特色,而且作为一种勤学书法,对初学者非常有益,因此受到世人的高度重视。
孙是初唐书法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继承了李世民的观点,以王羲之书法为基础,以正字、书法、草书为研究对象,以儒道互补的审美精神阐述书法的创作规律和审美原则,旨在倡导一种文质统一、适合初唐审美理想的书法模式。在初唐书法理论中,孙的《书谱》是最系统的著作。它站在初唐书法理论的制高点,向我们展示了这一时期书法美学思想所能达到的高度,也向我们展示了这一时期书法美学思想的局限性。通过这本书我们可以看到,初唐书法在强调法度的同时,要求书法家“抒情言志”,书法创作“阴阳之悲,依天地之心”,但并没有忽视对情与性的理解和表现,认为书法是自然的表现,是感情的表现,是“形似自然之美, 但是,将书法研究局限于崇王的唯一模式,充分说明了初唐书法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矛盾。
(二)盛唐书法与书法美学:“师自然而不师古人”的第三条道路
贞观以来,书法按照以唐太宗为代表的美学思想,以实用为基础,以和平之志为理想,以王羲之为典范,在全社会得到推广。书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出现了欧阳通、颜师古、王之敬、王兴满、钟绍景等书法家。在唐太宗的指导下,书法变得单一、模块化(人人学王),成就不如初唐四大家。历史进入盛唐,玄宗提倡道教,为书法的复兴提供了契机。诗人、学者、艺术家崇尚道家思想,“清水出芙蓉,天然雕”成为艺术家追求的最高境界。敏感的艺术家在唐初就开始使用草书的形式,创作出疯狂的草书。这种艺术形式很快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尤其是艺术敏感的诗人以极高的热情讴歌这种艺术形式,引起了书法理论的反思。李咏的书法一改初唐“心安不激动不激动”的风格,开始追求伟大。这些都说明风向已经开始转了。
这一时期最伟大的书法理论家张淮,是唐代最具思辨能力的理论家。书法作品相当多,有《书端》三卷、《亦舒》、《管叔论人物》、《用笔十法》、《玉堂禁经》、《书论麦饭石》、《二三纲录》等。他用“无形之相,无声之声”概括了书法的审美特征;用“兼容并蓄,一分为一”来解释书法与现实的关系;以“法无定,物贵而变通”揭示书法发展的内在规律;以“有风骨者为先,有美的功能者为后”来表现自己的审美理想;以“师今文,不师古法,探笔墨之美,求万物之精”来阐述“师法自然”的书法方法
“无形之相,无声之声”概括书法的审美特征非常正确。我们知道书法是艺术家精神生活的表达,但艺术家对精神的表达必须依赖于书法的形象。书法形象确实是“源于自然”,其精神要求自然。它的形式美原理来源于对自然万象的抽象,是自然万象的存在、理论、方法、程度、形态、走向,以及艺术家头脑中生命形象的神、气、骨、肉、血的积淀的结果。虽然不能机械地认为书法意象是对物相的简单模拟,但书法意象所体现的形式就是结果。书法作为人类精神生活的物质表达,没有声音,听觉感受不到。但是书法是在运动的过程中完成的,存在节奏问题。书法线条运动的节奏是书法家心理节奏的表现。这就使得书法具有了音乐的性质,用“无声胜有声”来概括这一特点是非常准确的。
用“兼容并蓄,一相切入”来解释书法与现实的关系,其实是对前面命题的解释和发挥,解释了书法如何从自然万象中抽象出自身的形式美规律,自然万象存在(包括生命存在)的规律如何进入书法表达领域。在书写中,人们并不具体地塑造抽象的书法形象。但我们上面说过,只是借用了自然万象(包括生命意象)的存在规律和形式规律。
用“法无定,物贵柔”揭示书法发展的内在规律也是客观准确的,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世界上从来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一切都在运动、变化和发展。法律法规是随着人类认识的深入而逐渐变化的。有些人把已经被上一代人认可并获得的书法规则视为“永恒的硬道理”,这无疑是一种迂腐而机械的观点。另一方面,张认为“要成为一本精彩的书,不一定要照本宣科,但要灵活变通,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这种观点无疑是符合书法自身发展规律的。
用“精神强者为先,功能美者为后”来表达自己的审美理想,并非张淮的独创。早在晋代,就首次从借人之物的角度来评论书法。此后,历代书法家都十分重视书法图像的生活趣味,张淮只是继承了这一优秀传统。这个传统解释了历代优秀的书法家和书法家是如何看待书法的内容和形式的。在他们眼里,书法的形式是为表达内容服务的,服从于内容的需要。这是对历代只从形式方面看书法的思想的扭转,在今天仍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摘要:本文以“师今文,不师古,探笔墨之美,求万物之精”来阐述“师法自然”的书法方法,这是张淮的大胆创造。历代书法家都是在向古人学习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他们并没有忽视向古人学习的本质,但从来没有人把它提高到这么高的水平。基于其深刻的哲学思想,张第一次提出了师法古人的本质。没有巨大的理论勇气和深刻的逻辑思维,他做不到这一点。我们不能片面理解张淮对“师法自然”的强调。他在强调“师自然”的同时,并不否认“师古人”。他非常重视向古人取经,但不满足于掌握已有的规律和技法,而是从更高的角度看待书法,把“师古人”放在“师法自然”之后。
(三)中唐书法及书法思想:高度重视法度。
“安史之乱”后,世俗地主阶级取代贵族地主阶级,上升到政治经济的主导地位。在儒家经世致用思想的指导下,他们务实、重法、尚术。这种政治态度进一步影响了书法领域,书法走上了一个以严律为审美理想的时代。颜真卿、刘公权等楷书大师纷纷登场。其中颜真卿最具代表性,他的出现标志着唐代书法进入了一个以法度为美的新时期。
颜真卿的书法观可以从《论张长史笔法十二义》一文和他的书法实践中得到考察。虽然张长史的《文风十二义》以其义而闻名,但它主要关注的是文风,而不是文风。这是一篇关于技术美学的文章。讲究“纵横抢,咸守规矩”。基于这一思想,颜真卿对“横”、“纵”、“匀”、“密”、“锋”、“劲”、“转曲折”、“决”、“补”、“失”、“巧”等作了详细的分析。
与颜真卿同时,徐浩也非常重视法度。此外,这一时期还有颜真卿、刘公权的《八法赋》、蔡希元的《论书法》、韩的《赠笔说》、林允的《马镫序》、的《临池战术》、李的《笔法》、张放的《文心雕龙》。
上述书法家和书法理论的出现,确立了唐代书法的主流风格:“尊法”。尽管同时期的韩愈在书法艺术观上表现出完全不同的思想,非常重视书法表现的功能,但作为文学家的韩愈却无法改变书法“尊法”的潮流。
(D)晚唐书法:禅僧时代
与盛唐、中唐不同的是,晚唐书法是一个禅僧的时代,出现了雅琦等以书法为工具来悟道的禅宗书法家。正因为如此,我们不注重法度的探索,而是注重顿悟。但是因为不写字,所以不怎么谈书法。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唐代非常重视“法度”,但不仅如此,唐代的浪漫主义书法家(如张旭)也非常重视表现。如果我们只看到“法家”的一面,而忽略了“情怀”的一面,我们对唐代书法的看法就只能是片面的。
二、说明晋唐书法特色形成的原因:
唐朝从李渊禅定(公元618年)到赵璇在朱全忠禅定(公元907年),历时20帝,***289年。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政治相对稳定,经济空前繁荣,文化艺术全面发展,诗歌、文学、音乐、舞蹈、绘画都在传统的基础上有了新的进步。尤其是诗词书法,达到了难得的高度。这一时期影响书法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治稳定、经济繁荣为书法的发展奠定了社会和物质基础;二是皇帝的倡导和书法制度的建立;第三,前代的书法传统和各种书风的发展,为甄、曹书法达到高度成熟提供了充分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