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加油加气站建筑消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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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加油加气站建筑消防要求

1.加油作业区的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雨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可为0.25h

2.汽车加油加气站点应当配备车棚,车棚的设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棚子应由不燃材料制成。

(2)入口无限高时,雨棚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m当入口有高度限制时,雨棚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限高。

(3)覆盖加油机和加油机的罩棚的平面投影距离不应小于2m。

(4)雨棚设计应考虑活荷载、雪荷载和风荷载,其设计标准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

(5)雨棚的抗震设计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 1)的有关规定执行。

(CNG设备和LNG设备上方的罩棚应采用避免天然气积聚的结构形式。

3.加油岛和加气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油岛和加油岛应高于停车层0.15 N0.2m。

(2)加油岛和加气岛两端宽度不小于1.2m

(3)加油岛和加气岛的棚柱边缘与岛端的距离不应小于0.6m

4.装有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的建筑物的门窗应向外开启,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 1 6的有关规定采取泄压措施。

5.装有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设备的房间的地板应为无火花地板。

6.加气站内CNG气瓶组之间宜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屋顶应由不可燃的轻质材料制成。面对气瓶组管道接口端的墙体应为厚度不小于200毫米的钢筋混凝土实体墙。

7.加气站内的工艺设备不应布置在封闭的房间或箱体内;工艺设备(不包括本法规)

地下油罐和液化石油气储罐需布置在封闭的房间或箱内时,应在房间或箱内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强制通风设备,并符合有关规定。

8.当压缩机房与值班室和仪表室相邻时,值班室和仪表室的门窗应位于爆炸危险区外,压缩机与压缩机之间的中间隔墙应为无门窗的防火墙。

9.站房可由办公室、值班室、营业室、控制室、配电室、卫生间、便利店等组成。站房可配备非裸露厨房设备。

10.当站房的一部分位于换料作业区时,站房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0m2,站房内不应有明火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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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车站建筑可与餐厅、汽车服务、锅炉房、厨房、员工宿舍、司机休息室等设施一起建造。在辅助服务区。但站房与餐厅、车务、锅炉房、厨房、职工宿舍、司机休息室等设施之间应设置无门窗、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实体墙。

13.站房可设在站外民用建筑内或与其合建,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站房与民用建筑之间不应有连接通道。

(2)站房应设置单独的通向加气站的人口。

(3)民用建筑不应有直接通向加气站的出入口。

14.当加气站内锅炉房、厨房等有明火设备的房间与工艺设备的距离符合有关规定但小于等于25m时,朝向加气作业区的外墙应为无门窗的实体墙,耐火极限不低于3.0h

15.加油站不应建地下和半地下室。

16.位于爆炸危险区域的作业井和排水井,应采取防泄漏措施,防止出现火花。

17.加油站作业区不得种植含油植物;液化石油气加气站作业区内不应种植易引起可燃气体积聚的树木和其他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