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土木工程)施工百问百答(5)

5综合部分

5.1Q:如何查看标准中的“基本要求”?对资料有什么要求?

答:标准中对每个分项工程都有一个基本要求,对保证施工质量起着关键作用。因此,如果该分项工程经检验不符合基本要求,则不得对该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和评定。因此,在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质量检查前,应先按照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对项目进行逐项检查,符合基本要求后,才能对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基本要求的条款分为外观检查和书面资料,外观检查部分可以直接用仪器查看和测量;施工单位提供的足以证明基本要求已达到要求的书面材料,如试验检测、工序质量检验、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质量保证单、监理检查认可等。施工自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应填写检查情况的书面记录,对检查结果做出结论并签字认可。

5.2问:施工放样检验申请单有什么要求?如何分类?

答:施工放样是保证构筑物按照设计要求正确定位和施工的基础。因此,所有工程在施工前都必须进行测量和放大,施工放样报验单必须填写测量放样的原始记录和草图,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认可,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要求每个项目都要有这些资料,归档时按项目收集分类,排列在项目资料开工报告之后,施工资料最上面。

5.3问:实测记录表中的数据填写的是测量数据还是偏差数据?

答:为了检查和验证现场质量检查的数据,XX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一般是根据被检查项目中规定的测量项目事先编制的。此表主要内容有:工程名称、桩号位置、检验项目、设计值、实测值记录、计算偏差等。工程质量检查时,将测量数据逐一填写在《测量记录表》中,并由现场参加人员签字、计算和复核。填写时,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中“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栏填写,栏内注明“符合设计要求”或“不小于设计要求”时,填写实测数据;当偏差数据允许时,填写计算的偏差数据。

5.4问:所有建筑工程都必须有施工原始记录吗?

答:所有的施工项目都必须建立施工原始记录,因为施工原始记录是施工过程中最基本、最原始的真实写照,如具体、详细的部位、尺寸、进度、时间、气象、施工机具的安装调试、工艺设备、原材料的规格、质量、数量等。,大多是隐蔽的、不可重复的内容,是质保资料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现场质检报告的依据。具体形式和内容由质量监督部门或业主根据设计和相关施工规范制定。

5.5问:原始施工记录和质量检验报告中的检验项目重复。可以省略吗?

答:由于意义和作用不同,施工原始记录是施工过程的记录,是质量检验的依据之一,而质量检验报告是质量检验的结果,所以施工原始记录中已经有的数据还是需要填写的。

5.6问:应不应该用

答:子分项工程不单独评定,但每个分项工程必须经过质量检验,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告,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合格后才能进入分项工程评定。比如梁、板中钢筋的制作、安装、预制、张拉、安装的评定,就是将相应的分项工程(即每块梁、板)的资料进行组合汇总,按孔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进行评定。如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有其他要求,应按其要求填写和评定。

5.7问:质检表中部分测量项目只能填写测量结果,不能反映详细的检验过程。能否要求承包商附上反映检查过程的相关表格?

答:一般应附5.3问题答案中的XX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必要时应附相应的检验和测量记录(此类记录一般单独存放),以便检查测量结果。如;施工放样、标高、平整度、弯沉值(自动平整度仪、弯沉仪打印复印件)、平面偏差等。,视实际情况和检验项目的需要而定。

5.8问:原材料(商业组件)的测试数据和相应组件的数据是放在一起还是分开排序?

答:原材料(商业构件)试验数据按单位工程分别整理分类。

5.9问:计量表后是否需要附上承包商的“施工、质检、试验基本情况”?这是重复的吗?

答:根据项目业主的具体规定,施工过程中中间计量表后应附哪些资料?但在编制和归档资料时,不需要在计量表后附上重复施工、质量检验和试验资料。

5.10问:资料填报对撰写材料有什么要求,除了签字还可以打印吗?

答:材料要用耐用材料书写,如碳素墨水、黑色专用签字笔等,但不要用不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资料中除了签名(必须自己写)和原始记录数据(即现场检查测量记录的数据)外,全部可以用电脑打印(包括计算部分),但必须用激光打印机,而且必须是黑色的。

5.11Q:可以减少或取消某些过程的测量记录吗?

答:施工过程中的工序检验是质量检验和评定的主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业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工作程序进行,不能随意减少或取消。即每道工序都必须有原始施工记录和质量检验数据,并有监理工程师签字。

5.12问:钢筋、水泥等原材料(商品构件)的质量证明书必须是原件吗?在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批准时,取样报告是否需要附上质量保证单?

答:一定是原作。在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批准使用时,质量保证单应与现场质量检验的抽样报告一起提交,经批准并签字后方可用于工程。对于有包装的材料,如钢材等,进场后,质保书也要与包装标签核对,质保书上要附一份标签复印件,以备核查。

5.13问:中级结业证书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监理工程师一栏应该由哪一级监理工程师签字评论?

答:JTJ077-9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已明确规定,当工程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商的自检人员应再次进行系统的自检,汇总各工序的检查记录和测量、取样试验的结果,并作为中间交工证书的附件,列入中间交工证书进行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拒绝接受自检数据不完整的竣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收到移交报告后,应对按工程量清单分项完成的单项工程进行系统的检查和验收,必要时进行计量或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请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表11)。未经中间交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项工程的施工、计量和支付。

5.14问:检验申请审批表中监理应在什么时间到达现场?承包商何时提交日期,监理工程师何时收到日期?

答:按实际发生时间填写。

5.15问:检验申请回复要求什么时候到达现场检验?路基是施工前还是施工后?桩基是一次写完还是多次写完?

答:就报验审批表而言,是指施工完成并经自检符合要求后,要求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的时间。路基填筑每一施工段的每一层作为一个检验项目,每一层完工后进行检验;桩基是指一个工序完成后每根桩的检验时间,每个工序的检验时间按实际发生时间填写。

5.16问:检验申请批准文件是否备案?

答:报检回复单是质检资料的主要组成部分,必须归档。《报验审批表》后,报验工程项目的所有质量检验资料应一并归档。

5.17问: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归档了吗?

答: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是施工和监理原始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竣工文件的要求归档。应按原卷编目归档,不能拆分。

5.18问:施工日志应该如何建立?

答:施工日志可按单位、分部工程或施工工区(队)建立,专人负责收集、填写和保管。主要内容有:日期、天气、温度、工程名称、施工地点、施工内容和采用的主要技术;人员、材料和机械的存在和操作;材料消耗和施工进度记录;施工是否正常;外部环境和地质变化;是否有意外停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安全情况;监理人员的在场以及工程的证明和签字;是否有上级或主管的指示及整改等。记录人要签字,主管领导要定期看签。

5.19问:如何编制和汇总施工质量保证资料?

答:基本上是按照单位、分部、分项的划分进行分类总结的。顺序应该是:分项总结到分项,再到分项,再到单位工程。

5.20问:如何评价混凝土用φ10 cm和φ7.5 cm钻芯取样的试件?

答:非常规质检项目,测试数据作为验证测试处理,不需要评估。若用于检测混凝土质量,可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颁布的《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88)进行评定。其资料应与相应的工程资料一起归档。

5.21Q:现场质量检测报告中混凝土(砂浆)强度、密实度、实体体积比、地基承载力的检测结果是填写“见检测数据”还是具体数据?

答:应填写具体检测数据,不允许“见检测数据”。同时附上相关测试数据的复印件。原件保存在实验室里。

5.22问:现场质检报告中规定值或允许偏差为“符合设计要求”和“不小于或不大于XX”时,如何填写检验结果?

答:应填写实测数据,不允许出现“符合设计要求”、“超过设计要求”、“见施工记录”等字样。在标准中,测量项目领域中的“满足设计要求”或“超过设计要求”是指示性的。因此,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字段中的“满足设计要求”和“不小于或不大于XX”等字样,应改写为该项目试验项目的数据值或XX的具体数据作为规定要求进行比较验证。

5.23问:如何掌握过程评价,有没有相应的规定和表格?

答:每个项目由多个过程组成,每个过程都要按规定进行记录和检查,但不是所有过程都要进行评价。有些过程可以不经过评估就进行检查,比如模板的制作和安装。具体的非评估项目应由业主或总监决定。所有待评估的工艺项目应按照标准的规定执行。

5.24问:测试数据和过程检测数据是合并还是分别整理归档?

答:测试数据和过程测试数据是两种内容、性质、广度和深度不同的测试结果,应分别整理归档。

5.25问:立交桥应该属于桥梁工程还是路基工程?

答: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桥涵按跨度大小分类的要求,归入相应的桥梁工程或路基工程,符合大中桥标准的归入桥梁工程,符合小桥标准的归入路基工程。

5.26问:竣工资料整理应附自检资料台帐吗?有没有一定的格式?

答: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测量项目的台帐可以不附,但必须有必要的目录和汇总表。格式根据具体内容自行制定。

5.27问:新技术、新工艺是否参与评审,如何确定分值?

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工程项目,标准中有相应的规定项目可以参考的,可以评价的就评价。如无规定项目,基本信息(即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检查、施工原始记录、监理工程师抽检和签字等。)必须完整。测量项目、测试方法和频率以及是否对其进行评估应由业主或总监制定和批准。

5.28问:测试表的补充文字可以不写在表格上吗?

答:当测试人员认为相关表格中的内容不能完全表达清楚时,可以使用补充说明,补充说明应放在样本说明或备注栏中,以保持表格的整洁清晰。

5.29问:有些实验没有对应的表格或者有表格没有对应的列。可以在现有的表中修改它们吗?

答:如有必要,可参考相应表格或在现有表格上补充新栏目并编制相应表格,报业主或总监办批准。但是,应该规定的内容不能随意删除。

5.30问:检测数据表上的数字可以按分部、分项工程编号吗?

答:项目实体的抽样检测编号可附有项目编号(如有项目编号),序号可记录在抽样检测台帐中。其他原材料试验和标准试验应按项目、试验类别和性质分别编号。无论采用什么方法,都很容易找到并分类。

5.31问:中间交付是在混凝土(砂浆)28天强度之前还是之后?

答:因为混凝土(砂浆)强度是指混凝土(砂浆)试件标准养护28天后的抗压强度,所以只有在混凝土(砂浆)28天强度结果出来后才能办理交接报告和中间交接证书。

5.32问:免检水泥可以不贴质量证明书吗?

答:免检水泥应与其他水泥品种相同,必须有完整的出厂质量保证资料,方可接收入库,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用于工程。

5.33问:现场会议记录是否保存?

答:现场例会纪要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整个施工过程的记录。必须归档保存在监理部分,承包人不得重复。

5.34问:工序抽样试验报告的原件是在施工文件里还是在实验室里?

答:工序抽样试验报告属于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是施工资料的组成部分,所以要放在施工文件中,实验室要留一份。

5.35问:质检和各工序原始记录需要填写的资料内容和表格能否统一?

答:任何工程开工前,都应根据相关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统一的资料目录和表格标准,包括统一的施工和监理表格,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组成和上报要求请查阅相关文件规定或光盘执行。

5.36问:报验回函质量证明附件中,施工原始记录汇总一栏应填写记录表号还是其全称?

答:可以根据保修信息的类型填写。如无具体规定,一般应填写信息全称。

5.37问: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是否应该汇总?施工程序的原始记录有什么要求?

答:商品混凝土应该具备的资料应该与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对混凝土的要求相同。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配合比、施工程序原始记录等资料,具体分类与施工现场对混凝土的要求一致。

5.38问:工艺测试数据如何整理?

答:工艺试验根据技术规范,是对路基、路面、桩基、软土地基处理等只有经过预试验才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进行小型工艺试验,为制定大型施工方案和保证大型施工质量提供依据,然后根据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因此,过程测试在事前要有计划,在事后要有实施的数据、总结和相应的审批材料。施工单位的工艺试验资料应由施工单位与相应工程项目的其他资料一起整理。监理方应按照《监理规范》中规定的工艺试验的相关要求,做好监理方现场资料的审批、抽样检查、整理和归档工作。

5.39问:如何分两个阶段对不同承包商的施工进行检查、评价和总结,比如桥梁工程中的上下桥面铺装施工?

答:有些工程项目由于施工工艺和技术的要求,将同一工程的不同部位委托给不同的承包商进行施工。比如某桥梁工程的桥面,下部是水泥混凝土,上部是沥青混凝土,分别由桥梁标段和路面标段施工。由于施工时间和技术不同,有些监理单位也不一样。因此,施工和检验数据应保存在档案中。为便于今后利用档案,应将评估资料和评估结果导入主体工程相应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中。

5.40问:对信息的签署者有什么规定?

答:施工单位的签字人必须是合同中规定的人,或经业主和总监办批准更换的人,并与其资质和职责相称。

监理单位的签字人必须是经主管质量监督站认可的合格人员。并经业主或总监办批准担任相应职务。

5.41问:现场质检报告中的检验项目在实际施工中不存在,该怎么办?

答:当现场质量检验报告中的检验项目在实际施工中不存在时,检验结果栏不能为空。可以盖章或写“空白”、“本项未设计”或画斜线(/)确认检验是否遗漏。

5.42问:路面、交通工程等项目现场质检报告的桩号、位置栏填写有什么要求?

答:现场质检要填写具体的起止桩号,可以是一天施工段的报告。施工段中间有桥梁的,应同时填写各实际施工段的起止桩号,一般不应填写包括桥梁在内的起止桩号。部位的填写也要具体明确,如路面底基层或基层,填写“左图”、“左图”、“XX互通区XX匝道”;交通工程的波形梁护栏可以填“左图右图”“右图右图”,从现场质检报告的桩号和位置一目了然的知道施工位置和计算实际长度,为计量支付核对工程量提供依据。

5.43问:如何划分和检查线下项目?

答:线下工程一般是指工程竣工后移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管理、使用和维护的工程,其产权归用户所有。例如改变道路、运河和河流。线下工程应与主线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和监理程序相同,其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应按线下工程相应等级和相关行业标准执行。资料应按项目的类别和权属分别归档,以便于项目的验收和移交。

5.44问:软土地基处理、高边坡及滑坡处理、桥梁及隧道施工过程中的沉降、位移、变形观测资料如何收集、整理、归档?

答:软土地基处理、高边坡、滑坡治理、桥梁、隧道等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沉降、位移、变形观测资料,是工程质量保证资料中质量控制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竣工的必备资料。因此,在软土地基处理、高边坡、滑坡处理、桥梁和隧道施工过程中,建立沉降、位移和变形观测点和观测设备。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原始记录和质量检测报告,并定期编制变化关系曲线、数据分析图表、具体物性参数和处理意见。各项目具体测量观测点的设立,测量观测的项目、周期和方法,按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执行,填写的表格,如无规定,按有关规定的具体项目设计,报主任办公会批准。

测量观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并单独记录。工程竣工后需要继续进行勘测观测的,勘测观测成果、观测点及相关设备也应整理移交给工程接收单位。

5.45问:哪些质保材料必须盖章,有什么要求?

答:一般情况下,以下资料除签名外,还应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竣工图封面必须加盖施工和监理法人单位的公章。竣工图的每一页应在图标栏上方的空白处或图纸背面加盖竣工图章。

测试数据必须加盖形成该数据的实验室的公章;

凡几个单位同时负责此项资料的,必须加盖负责单位的公章;

下列材料必须加盖建设、监理机构公章(现场使用公章):

1,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审批表;

2.变更申请审批表;

3、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4、质量检验申请审批表;

5.中级结业证书。

具体要求是:所有印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色印泥。所有加盖公章的材料还必须有具体负责人签字(或在存档的稿件上签字)。

5.46问:谁必须签署测试数据?

答:测试数据必须由测试人员、审核人员和实验室主任签字后才有效。

5.47问:不合格工程项目(材料)的质量检验和试验数据应如何处理?

答:不合格工程项目(原材料、商业构件)的质量检验和试验资料必须收集、保存、归档,不得随便销毁。整改后复检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试验资料应附在原不合格质量检验和试验资料中;已退货或挪作他用的材料,还应附上监理工程师签署的退货证明或挪作他用申请审批表等原始试验资料,以供检验和核实。施工过程中质量事故工程的相关资料也应附在质量事故工程处理文件中,作为处理补救后符合设计要求的认可文件之一。

退货证明的内容应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运输车号、经手人、现场监理工程师、时间、地点等。

5.48问:检验申请批准单应如何分类?

答:检验申请回复是现场质检报告的审批信息,所以要和现场质检报告一起收集整理归类。

5.49问:如果质量保证信息有错误,如何修改?

回答:一般是不允许修改的,但是确实需要修改。严禁使用修正液和搓擦。修改的地方要画两条横线,正确的数据要写在上面或者右边。标记的地方要盖红印台修改个人印章或修正印章。校正章的大小一般为30×15mm,正文分两行,上一个单位的名称和下一个校正章。

5.50问:钢筋混凝土构件只完成了钢筋的加工和安装。可以出具中间交接证明吗?

答:钢筋混凝土构件只完成了钢筋的加工和安装。虽然检验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填写了规定的质检资料,但只能说明钢筋混凝土构件的部分内容已经完成,不符合签发中间交接证书的要求,因为中间交接至少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独立构件的一道工序。虽然钢筋是部分合格的,但是如果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如果钢筋不合格,需要返工,就会造成部分或全部钢筋报废。返工时,钢筋和混凝土也必须重新加工、安装和浇筑。因此,对于钢筋混凝土构件,只有在钢筋加工安装和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才能认为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可以完工的构件,然后才能签发中间完工证书。

5.51问:子项目建设申请审批表(表2)中的附件有什么要求?

答:分项工程施工申请审批表是施工承包商在施工准备工作全部完成并具备施工条件后,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批准将要开工的分项工程施工的报告文件。它需要的主要附件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等。)、原材料|建筑工程教育网|进货材料的数量和质量保证、进货复验试验资料、施工用标准试验资料、人员和机械进场资料、施工测量放样资料等。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核实后,方可施工。

5.52问:测试数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试验数据应主要包括以下五项:

(1)验证试验:是对原材料或商业部件进行预先识别,以决定它们是否能用于项目。包括订货和进场前检验、进场后抽样检验和施工中抽样检验。

⑵标准试验:是各项工程内在质量施工前的资料收集,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级配试验、配合比试验和结构强度试验。

⑶工艺试验:根据技术规范,在施工前,对路基、路面、桩基、软土地基处理等需要在正式施工前进行试验的分项工程进行工艺试验,然后根据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

(4)抽样试验:是检查各项工程实施中实际内在质量的符合性,包括各种材料物理性质的测定和试验,土方和其他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的强度等。

5.验收试验:是对所有竣工工程的实际内部质量进行评定,包括芯样、弯沉、抗滑、桥梁静动载试验等。

上述试验的具体要求请参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并遵循设计和监理(或业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