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司法考试行政法考点:行政机关
第一节行政机关概述
一、行政机关的含义
行政机关是指依照宪法或者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二、行政机关的性质和特点
行政机关具有双重性质:与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相比,它是执行机关;相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就是行政主体。
与其他国家机关相比,行政机关具有以下特点:
(一)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二)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下属制。
(3)行政机关在决策机制上普遍实行首长负责制。
(四)行政机关的职能通常是活跃的、经常的和不间断的。
(5)行政机关与个人和组织打交道最频繁、最直接、最广泛。
第二节行政机关的分类
一、一般行政机关和部门行政机关
分类标准: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
二、职能性行政机关和专业性行政机关
分类标准:行政机关管理的对象和内容。
三。常设行政机关和非常设行政机关
分类标准:行政机关是否依据宪法和行政组织法设置,存在多久。
四、专门执法机构和普通管理机构
分类标准:行政机关的绩效以及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
五、英杰政法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和成员
分类标准:行政机关的决策和责任制度。
六、派出行政机关和派出行政机关
这是一个特殊的分类。我国只有省、县、市、市一级的部分人民政府分别派出地区行政公署、地区办事处和街道办事处。
第三节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和管理手段
一.概述
权限、责任和管理手段是三个相互联系又不同的概念。职权产生于责任,管理手段是责任和职权的延伸。
第二,行政机关的一般职责
(一)维护国家安全
(二)维护社会秩序
(3)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
(四)维护和促进文化建设
(5)改善和发展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六)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三、行政机关的主要职权
为了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必须拥有相应的职权。权威是职责的保证。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机关的主要职权一般包括以下七项:
(一)行政立法权
(2)行政指挥权
(3)行政权力
(4)行政监督权
(5)行政裁决权
(6)行政强制力
(七)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