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的性质是什么?
上海合作组织的性质是永久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的基本宗旨和任务是加强成员国之间的互信和睦邻;发展各领域合作,维护和加强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 * *我们鼓励在政治、经贸、国防、执法、环保、文化、科技、教育、能源、交通、金融信贷以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领域开展有效的区域合作。
扩展数据:
上海合作组织建立了国家元首、总理、总检察长、安全会议秘书、外交、国防、经贸、文化、交通、紧急救援部门领导人和国家协调员会晤机制。每个会议机制的运作都有相应的文件规定。上海合作组织的协调工作由成员国国家协调员理事会负责。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是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研究确定上海合作组织合作与活动的战略、优先领域和基本方向,通过重要文件。元首定期会议每年举行一次,通常由成员国按国名的俄语字母顺序举行,对组织内所有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和指示。东道国是该组织的轮值主席国。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网-上海合作组织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