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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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令第6号),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苏[2014] 65438号)根据《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现将《简报》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要求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201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含下属县市)生源;本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江苏籍。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或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在职社会工作者,户籍必须在苏州市(含下属县市)(苏州市大学生集体户籍不能视为苏州户籍)。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考生,不受籍贯或户籍限制。
(四)2012及之前毕业的社会工作者,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武江区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员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归国医学生必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5)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持有各类成人教育文凭的人员,按社会工作者资格报考。其中,2013、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就业且户籍仍留在原学校的,视同原籍户籍,报考社会工作者。1,2014年7月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按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资格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报考。
(六)年龄必须在18以上35以下(即1979年4月10至1997年4月11之间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必须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0至1997年4月11之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必须在45周岁以下(1969年4月10至1997年4月11之间出生)。
(7)符合政策安置或照顾条件的申请人(限两地居住的吴江户籍夫妻、父母无子女、配偶驻吴江等。)不受籍贯或户籍限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非当年的普通高校学生;(三)在原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工作人员;(四)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五)依法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指截至2005年4月2011日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积累的工作经历。如需2年以上工作经验,起始时间为2003年4月2011之前,以此类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也可视为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审批确认或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在全日制专科学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算工作经历。
(十)报考者不得报考具有《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11)岗位说明书对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归国留学生须于2015年8月365438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者,须在20115年4月前取得毕业证书。除非宣传册中另有规定,否则必须在2015 04 10之前满足所有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
四。注册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注册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65 438+00-4月11,每天9: 00-11: 30,13: 00-0: 00。
2.报名地点:武江区公共卫生中心一楼会议室
(2)注册程序
1.候选人选择职位。报考人员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和条件选定岗位后,领取《苏州市吴江区2015现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份,将报名表中“报考人员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完整并附照片。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将填好的报名表一式两份交由招聘单位(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同时出示应聘材料原件(提交复印件)。
3.人社部门验证。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持登记表和申请材料原件到指定的“核查处”进行核查。
4.卫生部门登记费用并发放准考证。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当场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报名及缴费手续办理完毕后,向招办提交报名表1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近期2寸正面白底照片1份),其余报名表1份返回招聘单位,由区卫生局当场发放书面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5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本或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生证、学院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求职所需资格证书(件)等证明。委托培养、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托培养、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征得院校同意。
2.在职社会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本或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件)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3张个人近期2寸正面白底照片。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清单。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具结婚证和一方配偶在吴江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无子女父母的,还应出具父母双方均在吴江的户籍证明和本人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乌江军人配偶符合随军随调条件的,还应出具驻军所在地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的批文。
4.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户籍证明及求职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件)外,还应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可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办理注册手续,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凭外国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办理入学、就业等相关手续。
5.如果不能现场报名,可以委托家人或亲戚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件(复印件)必须符合本《指南》的要求,申请人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岗位考试比例见2015苏州市吴江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卫生局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并在健康吴江网站(www.jkwj.gov.cn)公布。报考取消岗位招聘的人员,由区卫生局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选择报其他岗位的,重新报名。重新报名的时间为2014月17日9: 00-11: 30,下午13: 00-16: 00。
7.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条件不符合《指南》要求,或不符合招聘单位对报考者岗位资格审查的要求,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8.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批复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笔试费用为100元/人, 且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申请人,凭县(市)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县(市)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低保(复印件)或贫困证明,可免交考试费。
动词 (verb的缩写)笔试
1.笔试时间:2065 438+2004年5月9日。详见准考证。考生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关。详见2015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表(附件2)。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设定为50分。考生可登录健康吴江网站(www.jkwj.gov.cn)查询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3: 1的比例(护士岗位为2:1),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够进入面试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第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围绕拟任职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能力。
3.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的比例1: 1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最高的一名。招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次日在各面试地点公示,随后在健康吴江(www.jkwj.gov.cn)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八、资格审查和评估(检查)
招聘单位应当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参照录用公务员的考核标准,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应书面通知考生不合格原因。考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受理复核申请,并在30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对复核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区卫生局申请复核。区卫生局审核后,可以报区人社局备案。
九。宣传、录取和就业
通过考试和资格复审的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健康吴江(www.jkwj.gov.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在招聘单位申报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区卫生局同意,报区人社局批准。报考同一职位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中,可在招聘考试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为笔试成绩最高者),也可决定不递补。就业批准后(自发布就业通知之日起)放弃就业资格的,不再递补。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审、公示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生被录用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招录报名手续前,应及时将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入学或签核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记录在案。
新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中,吴江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招聘人员由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派往苏州永定医院工作),享受事业单位待遇。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录用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新录用人员必须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岗位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取得者解除(终止)聘用合同。
X.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纪律监察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为便于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招聘纪检监察电话为0512-63160055,举报招聘电话为0512-6395094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为0512-636544。
XI。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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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简介
2015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65年3月30日4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