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玉田搬迁规划

法律分析:滨河路以西城中村改造一期。范围涉及齐杰256户、蔡各庄427户、高潮村263户,共计946户。可增加建设用地651.54亩,总建筑面积132440平方米。需要建设1892套安置房。项目实施实物安置,实施期限为2020年4月至2022年4月。估算总投资为:6543.8+0.455亿元。二期将改造开发主干道以西、滨河路以东的城中村。范围涉及二街145户、三街322户、六街204户、王庄44户、于庄95户,共计810户,可增加建设用地499.86亩,总建筑面积113400平方米。需要建设1620套安置房。项目实行实物安置,实施期限为:2020年10至2022年10。估算总投资为:6543.8+0.797亿元。(包括补偿安置用房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