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化学中考潍坊真题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结合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代码:14379。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南路8979号,邮编262500。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专科学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学院基本情况:

(一)学院概况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它办学历史悠久。它起源于1881年英国基督教会创办的培正学院。1978成立为潍坊教育学院,开始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教育。2010经省政府批准转制为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为区域经济、社会、教育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被省教育厅评为全省高职高专、成人高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被省人社厅、教育厅表彰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被省自考委、省教育厅表彰为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被潍坊市政府表彰为科教振兴潍坊先进单位,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表彰为山东省荣誉称号。 是总参、教育部批准的直接招收士官的院校。是省内单独招生政策的高职院校。2013年,学院获批山东省第二批技能型特色名校。

(二)办学条件

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青州云门山风景区,环境优雅,教学设施先进。目前校区总占地面积1.200亩,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学院拥有一支由两院院士领衔的优秀教学团队,由中国科学院院士温邦春担任名誉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周世宁、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曹群、庄宏春、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鞠萍担任特聘教授。教职工514人,高级职称教师117人,博士7人,硕士166人,双师型教师占53%。图书馆藏书近80万册,电子图书3544.8GB,中外文现刊800余种。创办《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报》,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山东省优秀期刊。目前有10个教学学院(系、部),开设38个高职专业,7000多名高职学生。学院与世界500强企业卡特彼勒亚太培训中心、与山东盛世宏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建15000平方米食品研究所及生产性食品实训车间、与青州市人民政府共建花卉学院、与潍坊高新区管委会共建学前教育培训中心、与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共建电子商务实训基地、与潍坊国土

(3)师资设置

有宫扇机电工程学院、学前教育学院、会计与统计学院、应用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应用外语系、花卉学院、基础教育系等10个教学部(院、系)。

(四)办学特色

学院秉承“严谨务实、开拓创新”的校训精神,坚持走在企业前面、高于企业、严于企业的人才培养理念,围绕提升办学水平这条主线,以学生就业和可持续发展为办学宗旨,以培养优秀专业为重点,积极探索和创新SQC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即一专(S)、二能(Q)、三能(C)一体化培养模式)。培养全面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目标是坚持国际化、集团化、特色化办学,创新多元合作办学机制,坚持教学与产业协同发展的‘双轮驱动’战略,从而保证教学管理服务水平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拥有中央重点支持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市级特色品牌(重点专业)10个,中央重点支持培养基地2个,潍坊市重点实验室1个,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

毕业生的就业

学院始终把学生的成功和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把毕业生作为学院努力打造的终极品牌。先后实施了就业尖子工程、全员工程、就业基地工程,以就业引领各项工作,积极为学生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就业岗位。毕业生就业率逐年上升,一次性签约率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近两年平均就业率达98.3%。毕业生就业率、就业水平、就业质量不断提升,毕业生就业打造了省品牌。与深圳、上海、广州、青岛、烟台等大中城市建立了稳定的就业联系,开设了深圳教育集团等40多个大型毕业生实习就业基地。每年举办多场不同规模的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积极探索实习与就业相结合的方式。学生以其综合能力强、岗位适应快、专业素质高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大批毕业生成为企事业单位的业务骨干。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八条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审计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录取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入学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外语专业培养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言,不要求口语。其他专业语言不限。

第十三条定向培养士官专业:按总参、教育部发布的男女比例,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标准。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专科提前批(士官定向培养)和专科批。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指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一)按照各省自愿设置和录取的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优先录取分数,按照自愿原则录取投档。第一次志愿投档人数不够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招收考生。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对相关科目没有成绩要求。学校招生、安排专业时,总分相同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春季高考优先录取技能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3)考生各项加分减分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四)单独招生考试和录取按照《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5)定向培养士官,按规定要进行政审、体检和面试。

(六)公布录取结果的渠道: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招考咨询电话、高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体检,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专科(高职)每生每年学费文科专业4800元,理工科专业5000元。按年缴纳,其他费用按山东省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休学学费规定:休学退费标准按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奖励、助学政策:

学校通过奖、勤、助、减、贷等多种形式开辟绿色通道,兑现了绝不让一个经济困难学生辍学的庄严承诺。

(1)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每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每学年)、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每学年)、山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每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4万元每学年,占学生总数的60%)

(2)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和扶贫基金,协助经济困难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颁发毕业证的学校名称和毕业证类型: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

第二十二条招生计划以各省实际报考指南公布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3276312 3276917。

联系人:孟杰

学院网站:

注:本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具体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网站(/)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